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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送温暖 献爱心”向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通知
2008-10-17 14:42:15     浏览次数:490
文字 〖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损失。临近冬季,天气逐渐转冷,为解决灾困群众御寒保暖问题,确保他们安全过冬,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0月中旬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这次捐赠活动以“捐赠衣被,温暖灾区”为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真心实意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 时间安排
    从10月17日开始至10月底前完成捐赠款物接收工作,11月20日前完成捐赠款物发放工作。
    三、组织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赠衣被的收集、整理、运输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负责捐赠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捐赠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迅速掀起捐赠热潮。交通部门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的运送工作。
    四、 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捐赠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这项事关广大灾困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各级各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赠,起到表率作用。
    (二)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捐赠活动,禁止各种形式的强行摊派和变相摊派。这次捐赠活动以捐赠新衣被为主,也可以捐款。捐赠单位和个人要对捐赠的衣被分类包装,标明数量。
    (三)严格规范操作。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省驻咸单位在本单位内组织捐赠活动,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捐赠款物统一交各级救灾募捐办公室。其他单位和个人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在各级民政部门设立的捐赠接收站(点)进行捐赠。各级救灾募捐办公室要负责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消毒、包装、运送和发放工作。市救灾募捐办公室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收捐赠情况,并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这次捐赠活动接收的衣被主要用于我市地震灾区群众和其他困难受灾群众过冬需要。各县市区接收的救灾捐赠款全部上解到市救灾募捐办公室,市救灾募捐办公室统一上解到省救灾募捐办公室,由省上统一安排使用。各县市区接收的捐赠衣被原则上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市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捐款统一交市救灾募捐办公室。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及时向市民政局报告捐赠活动进展情况,并于11月22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咸阳市救灾募捐办公室地址:市政府大楼7楼718室
    联系人:康保义,联系电话:33210421
    户  名:咸阳市救灾募捐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咸阳乐育路分理处
    帐  号:303859378528092001

                                                 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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