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发展。 3、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提高全市运动技术水平,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省综合性运动会;组织体育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5、协同教育部门,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增强学生体质。 6、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产业政策,发展和管理体育市场。 7、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教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8、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