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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中国税制改革的要求,咸阳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正式组建。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345人。市局下辖11个县(市)局、3个分局、1个稽查局、138个基层税务所和办税服务厅,担负着全市30331个纳税户的地方税收工作和稽查工作。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以来,全系统在省地方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的总体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肃执法、廉洁从税”的地税精神,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艰苦创业,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地税工作的新局面。在队伍建设方面,狠抓了干部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学历教育,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陕西省优秀国家公务员、礼泉县地税局专管员张志发和受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表彰的秦都分局办税服务厅发票组长郭耀山等一大批先进人物。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靠艰苦创业补一点,二靠市、县(区)及乡镇支持要一点,三靠压缩经费开支挤一点的办法,来先后筹资7777.6万元,从根本上改善了基层办税条件。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把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把纳税人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纳税人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纳税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纳税人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第一任务”,坚持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全系统创建文明单位129个,其中国家税务总局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4个,市级文明单位28个,县级文明单位96个,市级文明标兵单位4个,创建“青年文明号”40个,其中省级“青年文明号”7个,市级“青年文明号”24个,县级“青年文明号”10个。同时,持续开展了“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累计为灾区捐款78000余元,捐被、褥、衣物22240余件,为残疾人捐款32000余元,帮扶失学、贫困儿童就读17人次,资助办学36000余元,充分展示了地税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始终把组织收入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确保年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全市地方税收收入从1994年建局初期的19094万元,增长到2005年的72100万元,年平均增长14.96%,年平均增收税款4565.86万元,累计入库地方各税近37亿元。各项基金收入从1996年的290万元,增长到2005年的45000万元,年年超计划完成组织收入任务,有力促进了咸阳市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市局先后6次被省局评为“最佳单位”,6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最佳单位”和“目标责任制管理优秀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行业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局机关党总支多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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