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繁 体
用户名:
@
密码:
 
 
推荐信息
   
· 医疗机构审批程序
·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 食品卫生许可证审批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
· 国有林木采伐,野生动物驯养...
· 咸阳市气象局审批事项程序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审批
· 市级社团成立,变更,注销
热点信息
   
· 医疗机构审批程序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审批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
· 咸阳市国家税务局受理的税务...
· 安检局行政审批项目
· 《国家重点保护野动物驯养繁...
·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首页 >> 行政许可 >> 审批类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审批
2005-12-25 10:24:15     浏览次数:279
文字 〖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邮件服务 | 意见建议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联系电话:029-33210688 传真:029-33210562
主办:咸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陕ICP备05011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