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条件:
1、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主要卫生指标符合要求;
2、从业人员体检合格;
3、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在80%以上。
二、办件类型:承诺件
三、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局预先核准的单位名称
3、场所使用证明
4、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5、经营场所平面图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7、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认命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8、 营业场所卫生监测报告书
9、 营业场所周围环境情况
四、办事程序:
1、提交材料
2、现场勘察验收
3、核发卫生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