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县)
编制市政府系统阶段性规范文件规划和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审查和协调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起草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和解释、清理及编纂工作;指导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工作;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应诉代理;协调市政府系统行政执行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指导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展法制工作;起草修改市政府分管领导讲话等重要文件材料;承办市政府主管领导召开的有关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