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承办上级政府有关来文、来电和各县市区及市级城建系统和环保、人防、国土、开发区等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报告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起草、修改有关文稿、函电和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讲话稿;负责承办城建系统、环保、人防、国土、开发区等方面的有关会议;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参与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为领导同志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