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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分析全市社会事业的发展态势,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改革,协调服务业发展;负责编制第三产业规划;研究全市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及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安排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