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协调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实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宣传和慰问活动;组织指导创建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工作;负责市级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负责与地方部门、驻军单位的联系,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