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负责国家和省上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农村养老失业保险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政策性提前退休和国务院下放的11个行业符合条件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稽核规则的实施;负责监督和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个人帐户管理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和规则的实施;负责实施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执行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管理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审批企业职工工龄,办理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承办退休、病鉴工作。
电话:33210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