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关于《咸阳市公安机关2006—2008年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5日
咸阳市公安机关2006—2008年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意见
为了推动我市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公安工作根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公安机关2006—2008年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素质要提高、管理要严格、机制要创新、执法要规范、人民要满意”的总体要求,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实现基层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为我市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根基。
2.总体思路。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以做强“三所三队”为重点,以正规化建设、信息化应用、警务机制创新和提高整体素质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基层所队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所队的工作水平和战斗力。
3.奋斗目标。基层所队班子坚强有力,机构设置合理,警力配置基本适应实战需求;各项警务保障基本落实,警务机制不断优化,工作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更加牢固,执法执勤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权益保障有力;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人民群众满意率逐年提高。
二、规范基层机构管理,优化基层警力资源配置
4.合理设置机构。合理调整和规范设置基层所队,确定基层所队的职能、规格、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编制限额,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派出所的设立、撤并、更名必须严格审批程序。
5.优化警力配置。根据“精简机关、充实基层、贴近实战”的要求,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合理定岗定位,把精简的警力全部充实到基层所队,实现警力下沉,推动警务前移。
6.规范内部管理。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四句话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条令禁令的贯彻落实。大力加强基层所队的内务管理和民警作风教育,切实解决“稀拉松”、“脏乱差”、“冷硬横”等突出问题,使基层所队民警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7.充实基层一线。建立和完善基层所队民警的规范流动机制,实现基层所队警力的相对稳定、有序流动和结构优化。新接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军转干部,除专业技术干部外,都必须先到基层所队和一线实战单位工作。机关35周岁以下,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民警,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所队锻炼2-3年。在2008年前使基层所队和一线实战单位实有警力达到总警力的85%以上。到2008年,城区派出所每所不少于20人,镇派出所每所不少于10人;2006年乡派出所每所不少于5人。
三、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切实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8.选准、配强、用好基层所队长。在公安机关内部和基层所队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民警选拔到基层所队的领导岗位上来。担任基层所队领导干部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正职要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副职要有两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基层所队正、副职必须经市级(含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任职培训合格。认真落实公安部的要求和咸办发〔2002〕23号文件精神,派出所所长、教导员按副科级配备。辖区人口数量较多、治安状况复杂,工作任务繁重的派出所,由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意见,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予以人员高配。
9.加强所队领导的能力建设。通过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等措施,强化基层所队领导的任职培训和岗位培训,使基层所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提高抓基层党建、抓队伍管理、抓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0.加强基层干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全面推行基层所队长竞争上岗制度、热点岗位轮换制度和任职资格考试、任前公示、试用期,以及任期制、责任倒查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所队长及领导班子精神状态、履职情况等的检查和考核考评力度。加强基层所队领导干部交流,逐步推行市局与分、县局处、科级领导干部的上下、横向交流等制度。
四、积极落实警务保障,为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11.加强经费保障。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及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将基层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部分公安业务经费标准偏低的问题。各县市区公安局也要想方设法,积极争取基层办公经费。
12.加强装备建设。进一步调整基层所队的装备配备标准,提高基层所队装备科技含量和适用性能。2006年底以前给市公安局解决专项资金130万元,用于建设高标准的110综合报警服务台(三台合一)。三年内争取中省市财政支持,投资600万元,用于更新技侦行动技术装备、改善刑事技术装备、解决特巡警反恐防暴训练和实战所需的枪械、车辆和通讯等系列装备以及二代身份证数据库建设和网络监察技术方面的装备建设。
13.改善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安排好基层所队建设任务,力争在2006年底前新建、改建36个派出所,解决部分派出所无房、危房问题。2007年底前,完成全市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改造任务,实现派出所外观形象、外观标识、内部标识的统一。2006年力争创建8个一级派出所,23个二级派出所,三级以上派出所达到县市区派出所总数的50%。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市新建、改建的看守所达到90%以上。2007年底以前全部解决监管场所无囚车、看守所无监控的问题。
五、进一步优化警务机制,不断提高警务运作效能
14.创新警务运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社区警务工作机制,以1名责任区民警负责管理3000人左右实有人口为基本标准,配齐配强责任区民警,责任区民警每周在社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5小时。加强基层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社区治安防控网络,保证常态警力布局的全时空、有重点覆盖,不断创新基层所队警务运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警务效能。
15.不断深化 “三深入”活动。积极发动民警深入基层、社区和村组,摸准实情,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争取民心,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依靠民力,增强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热情;转变作风,积极服务群众,贴近警民关系,树立起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16.树立情报信息主导理念。以建立情报信息平台为载体,把获取有效情报信息作为基层所队基础工作的核心内容,有效打击、防范和控制违法犯罪,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
17.加强所队联动协作。进一步明确各基层所队在联动协作机制中的具体内容、主次责任、衔接办法,特别是要重点调整完善派出所、巡警队、刑警队、交警队之间的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打防控管工作的整体合力。
六、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构建基层工作信息化格局
18.加强信息通信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和完善公安三级网光缆建设和网络优化、重点部位、道路交通图像监控系统建设,以及基层所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底前全部开通基层所队公安四级网,逐步实行网上信息传递和阅览。建立健全基层所队信息通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范,进一步提高运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性。
19.做好基础数据维护工作。优化、整合基层所队的各类信息系统,建立“统一录入、共享利用”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信息的归口录入和管理。加强对各类基础信息系统数据的采集、维护工作,保证系统数据的准确。
20.强化信息综合应用。2008年初步建成集源头信息采集录入、网上信息流转传输、信息数据入库存储、各类资源加工整合、研判成果实战应用和办公自动化为一体的信息综合应用格局。进一步加强网上技术手段、刑事技术、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建设,提高基础工作服务现实斗争的水平。2006年全面完成县级公安机关“三台合一”建设任务。推广数字身份证书,加强基层民警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应用。
七、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1.健全工作规范。制定完善覆盖各项执法管理活动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民警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制度,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和行为,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民警办案终身负责制,从源头上杜绝民警执法工作的随意性。
22.强化执法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案件质量法制审核制度和个案监督制度。建立案件主办警官制度,谁办案、谁负责。健全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谁审核审批、谁负责。建立所队民警、领导干部的个人执法档案制度,办案有积累、管理有依据。
23.严格执法考评。根据警种、岗位的不同,从内容、标准等各方面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围绕执法环节、过程和绩效,进一步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八、大力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基层公安队伍
24.强化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选准配强政工干部队伍,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网络,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坚持党支部定期分析民警思想情况,所队领导与民警定期谈心等制度;教导员、指导员要认真履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落实预防和解决措施。
25.加强队伍作风养成。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抓好“五条禁令”、“四个坚决”等规定和“八荣八耻”教育的落实,积极预防、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狠抓基层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做到严守纪律、令行禁止;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严惩执法活动中的腐败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26、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从优待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全员体检、强制休假、伤残抚恤、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民警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民警心理疾病预防与干预机制,聘请专业人员对民警进行心理测评或健康教育讲座。落实民警福利待遇保障制度,积极争取各警种的政策性补贴尽快得到落实。加强警营文化建设,活跃民警业余生活。
27.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坚持不懈地抓好《内务条令》、《训练条例》的贯彻落实。管好武器警械,做到掌握底数、熟悉性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管理。加强对交通工具、计算机、文书档案等涉密载体的管理,严防各类违纪问题和责任事故的发生。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队内部安全。
九、进一步深化教育训练改革,不断提升基层所队战斗力
28.深化教育训练改革。根据不同警种、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实战训练和专业训练。警衔晋升中开展“分警种、小班化”培训和岗位核心能力教学训练。基层所队民警专业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在“三所三队”中开展争创“六个能手”竞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十佳”活动,通过发现、挖掘和推广典型,带动基层基础建设的健康、深入开展。
29.立足固本强基,抓好考核考评。实行三级考评制度,依据岗位职责科学合理制定民警履职考核标准,杜绝多头交叉考核,提高考评效率。按照公安部所队等级评定标准,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实施等级评定,对考评不合格的所队,予以通报并挂牌整改。
30.落实“三考一剖”,强化监督机制。考试的重点是测试民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体能情况;考查的重点是检查民警执法办案的卷宗、档案等情况;考核的重点是了解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反映、评价;解剖信访案件的重点是检查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推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倒查制度,制定重点岗位监督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所队的内部监督。深化警务公开,完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31.维护民警执法权益。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护基层所队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民警执法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守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侵犯民警执法权益案件的发生,依法严肃查处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行为。
十、各级公安机关抓基层所队建设的要求
3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基层所队建设摆在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来抓,要加强对基层所队建设工作的规划,强化实施过程的协调指导。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结合分工具体抓好落实,并着力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确保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33.切实服务基层。要正确把握整体与局部、规范与改革的关系,各警种、各部门要按照本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提要求,抓落实,防止政出多门。各级公安机关都要牢固树立服务基层的思想,紧紧围绕基层想问题,围绕基层做工作。
34.明确职责任务。市公安局主要研究解决基层所队建设的重大问题,制定总体意见和相关政策,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公安局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本警种基层所队建设的实施意见;后勤保障部门主要研究制定加强基层所队建设的保障性措施和规范性要求。
35.深入调研指导。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基层民警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基层所队建设尤其是农村公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要把制约基层所队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重要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重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对基础差的单位,要加强重点指导,并在有关政策上适当予以倾斜。
36.强化考评奖惩。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要根据基层所队建设的目标、要求,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考评标准,并认真对照开展考评验收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的要予以通报并落实相关责任追究措施。各单位要注意发现、培养、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推动“三基”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