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字〔2005〕2号
中共咸阳市委
关于印发《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咸阳市委
2005年1月17日
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划
为了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西部强市和全面小康咸阳,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创建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及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为重点,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支撑,着力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打造人文咸阳、诚信咸阳、富足咸阳、安全咸阳的品牌,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充分展示魅力咸阳的风采,促进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努力把我市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西部强市。
二、创建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05年):咸阳市城区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二)第二阶段(2006年至2010年):兴平市、乾县、礼泉县、泾阳县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三)第三阶段(2010年至2020年):全市所有县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三、创建工作标准
(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一是干部理论学习与从政道德教育。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健全,从政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机关干部学习和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99%以上;二是政务行为规范建设。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公开办事程序,设立热线电话,实行一厅式办公,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共享。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是维护社会正义,保持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机制,设有完善的110报警服务系统,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到100%。落实社区民警值班、巡逻、群众报警接待等制度,刑事案件侦破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交通事故万辆车死亡人数控制在万分之10以下。二是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投诉率控制在万分之1.5以下。三是法制宣传教育。法制教育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全市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不少于2次,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考试不少于一次,考试合格率达到92%以上。四是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五是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与管理。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完善居委会民主决策制度,80%以上选民参加居委会直选。群众对法治环境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现代市场环境是指政府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制的等各种手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抓好诚信政府建设,向企业颁发“咸阳市人民政府绿卡”,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和群众代表定期旁听市县两级政府常务会议,使政府在民事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契约。市民对政府诚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个人信用诚信体系,建立诚信联盟,搭建信用平台。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示范街活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2条示范街。二是市场监管。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打击假冒伪劣、走私贩私、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不搞地方保护主义,注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窗口”行业实行优质服务、文明服务、承诺服务、依法服务、无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群众对选购满意度在90%以上。
(四)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人文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理论宣传与研究,制定公民道德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弘扬民族精神,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市民教育、国防安全教育等,公民道德教育有阵地,80%以上的街道有市民学校。加强国民教育,人均教育经费支出达到420元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0%以上。重视科学普及,科普设施完善,科普队伍稳定,人均科普经费支出达到1元以上。二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学校把德育教育放在素质教育首位。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实行严格管理,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活动,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三是舆论引导,树立典型。坚持开展学先进活动,有重大先进典型被中央媒体集中宣传,形成崇尚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市民对本市重大先进典型知晓率达到95%以上。四是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城区公共图书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藏书量达到人均2册以上,全市藏书量达到1000万册以上,市群众艺术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市档案馆达到省一级以上标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齐全,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达到0.25平方米以上。五是群众文化活动。建立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管理与培训制度,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并能经常开展群众性业余文体活动,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5%以上。六是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实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完好率达到95%以上。无非法出版物在市场销售。七是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管理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乱停乱放、店外经营、非法营运等现象。八是市民文明行为养成。培养市民公共场所道德观,主要街道不同地段设有文明提示牌,公共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九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建立专门的扶贫帮困机构,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市民对见义勇为支持率达到90%以上。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志愿者人数占人口总数的8%以上。健全完善公益性活动机制,对捐献骨髓、器官及遗体行为的认同率在50%以上,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量80%以上。
(五)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生活环境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总体,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一是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万元)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贫困率低于3%以下。二是城市服务功能。城市规划评审报批工作规范,主要道路、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道路畅通无阻,道路名称、标牌、公共图形标志设置合理规范,护栏等设施无毁坏、侵占现象。公交站点分布合理,市民对交通满意度在80%以上。三是医疗与公共卫生事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布局合理,95%的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经营性公共卫生场所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系统信息网络健全,应急服务完善。四是人口与生活质量。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3—74岁。人民生活显著提高,收入稳定增加,人均住宅面积达21平方米以上。五是社会保障体系,政府逐年加大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投入,对城市低收入者实现应保尽保,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在95%以上,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达到70%以上。
(六)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一是城市绿化水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二是城市环境质量。加强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环保投资指数达到2.0%以上,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达到8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社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七)扎实有效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一是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整体发展规划,制定方案并积极实施。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督促任务落实。二是工作机构。各级文明委工作制度健全,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文明办组织机构健全,有单列的行政编制,人员落实,职级明确,经费按规定足额拨付。三是创建的群众基础。创建文明城市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市民对创建工作支持率达到80%以上。四是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建设。有明确的创建目标、计划和具体的保障措施,创建达标率达到各90%以上。科教、文体、法律、卫生、道德规范“五进社区”活动覆盖面达到80%以上,区级以上文明社区比例达到80%以上。五是群众性创建活动。“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覆盖率达到100%。文明单位、文明工地、文明村镇等创建工作制度健全,考核评比严格,效果显著。六是创建工作氛围和管理。主要新闻媒体设有创建专题或专栏,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数量达到总广告数量的20%以上。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完善监督制度,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地方财政把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创建活动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创建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1. 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各级党委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健全理论学习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把干部学习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各级党校要抓好干部理论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新闻媒体要加大理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马列主义理论素养,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 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为指导,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把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体系,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来。坚持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少年”评比活动。市县两级建设命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0个,坚持推行升国旗、唱国歌、18岁成人仪式等爱国主义教育和礼仪制度。新闻、广播、电视、文化部门,年内播映爱国主义影视作品30部(集),组织发行爱国主义理论著作、人物传记、文艺作品和乡土教材等50种。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建、管、用并举的原则,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充实教育内容。把集体主义教育贯穿于思想道德建设的始终,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侵蚀,逐步建立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3. 不断加强民主法制教育。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基本法、专业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水平。年内对全市干部进行1次法律知识考试。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全市三分之二的村达到省级依法治村规范标准。
(二)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结合《关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意见》,落实《文明公约》(双十条)、《乡规民约》,大力推进社会公德建设,把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要求融入公共生活和公共交往之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文明“窗口”活动,进一步促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职业道德建设,把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要求渗透到各行业的业务工作和职业活动之中;开展创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活动,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把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要求体现在家庭生活和居民日常交往之中。深入开展“讲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讲职业道德,在单位做个好职工;讲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和“青少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手拉手”等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送温暖”、“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活动。鼓励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歪风邪气和犯罪分子作斗争,扶正祛邪,扬善抑恶。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道德实践活动,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三)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
1. 以提升品位为核心,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2005年底全市建成2个省级文明县城、5个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区,使我市整体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完善社区建设规划,健全社区组织,强化社区管理,开展创建文明社区、花园小区、安全小区、文化小区、科技小区、卫生小区活动,完善社会文化、娱乐、医疗、救助、治安、家政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全面推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警)民共建活动,抓好各项双拥政策的落实,不断巩固和提高我市双拥模范城市水平。2005年底80%的共建单位都能跨入文明单位的行列。
2. 以转变作风为根本,扎实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为主要内容,坚持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和依法行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在全市机关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部门、文明科室,做人民满意的优秀公务员”、“十佳公仆”竞赛活动,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文明机关。文明部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3. 以“十星级文明户”为基础,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镇“三级联创”活动。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抓镇带乡,城乡共建。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和“村村文明一条街”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村“粪堆、柴堆、土堆”治理和改水、改灶、改居、改厕、改圈、通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通电话工作,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文明村镇。到2005年底,全市50%的乡镇、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50%的农户达到8星级以上文明户标准。
4. 以“窗口”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积极开展“创佳选优评差”竞赛活动,强化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全面推行规范服务、承诺服务、依法服务,塑造行业文明形象。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继续抓好行风测评活动,促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05年底,全市建成15个市级以上文明行业,35%的“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建成市级以上文明行业。
5. 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线,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加强“三义”、“三德”、“三观”教育,端正校风、教风和学风,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深入开展文明教研室、文明园丁、文明班级、文明学生宿舍等创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公安、工商、文化、电信等部门要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优化育人环境。2005年底,全市50%的学校建成县级以上文明校园。
(四)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事业
1. 精心实施“科教兴咸”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全民受教育水平,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多方面人才。加快科技产业化步伐,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科技创新体制,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加快信息化进程,实现光纤到乡镇、居民小区和用户,入户率达85%以上。
2. 全面发展文化事业。实施精品战略,组织创作一批有较高水准、有较好社会影响的文学艺术作品。大力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鼓励全社会兴办文化事业。抓好“先进文化县”、“先进文化乡镇”、“先进文化示范乡镇”工作,积极发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街道文化、乡镇文化、家庭文化。2005年底,省级先进文化县达到6个以上,先进文化乡镇达到80个。
3.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大对各种违法经营活动和“黄赌毒”的打击力度,规范演出市场和艺术品市场,积极推进音像制品超市经营模式,扶持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
4. 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重点街区的保护工作。以彰显秦风、秦韵、秦文化为主题,规划建设一批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标志性建筑物,设计装修一批城市景观和街景小品,进一步提升咸阳魅力城市品位,努力塑造历史文化名城独特风格。积极实施秦宫遗址博物苑、昭陵二次开发等旅游项目,加快五陵塬旅游道路建设。2005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9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0亿元,创建1—2个国家级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示范点。
5. 切实提高全民身体健康素质。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农村卫生合作医疗“民心工程”、地方病防治“惠民工程”、乡镇卫生院建设“健康工程”,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卫生综合执法、科技兴医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卫生工作水平。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农村和城市流动人口为重点,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机制。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建立多层次的体育健身服务体系。到2005年底,全市完成20个全民健身工程,乡镇和社区全部建立文体站或体育指导站,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45%以上,体育人口达到40%以上,竞技体育取得新的突破。
(五)狠抓社会公共秩序建设
1. 强化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行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行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按期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基层群众。在政法、工商、税务、药监、城管等执法部门大力推行“初次免罚制”,坚持惩诫结合、教育为主,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力戒以罚代管、粗暴执法、徇私枉法、执法违法等现象,打造城市良好的法制环境。
2. 严格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严格控制各类刑事案件上升幅度,依法查处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案件。发挥各级综治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落实群防群治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把社区治安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快社区警务室建设步伐,广泛开展“安全小区”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治安秩序。
3. 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力度。结合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活动,按照“大绿、大水、大气”的总体思路、集中力量推进“两河一区”建设,不断完善道路、电力、通讯、排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切实增强城市综合配套功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进度,兴建改造城区公共厕所。加大市区公园、休闲广场的改造力度,加快街心小游园、亭台楼阁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人流和客运规模合理调整公共车营运线路,适当增加公交车辆数量,加大对出租车的管理力度。把环境保护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源头抓起,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污 率、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关键指标尽快达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关闭、搬迁重点污染企业,严肃查处乱排污,超标排污行为。规划、建设、公安、市容、环境、卫生、工商等执法部门要集中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活动,实行天天抓、周周查、月月评制度,以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为重点,坚决纠正清除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涂乱贴、乱倒垃圾现象。同时,积极实施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深入开展拆墙透绿和街景整治活动,使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观。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推行综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五、创建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奋斗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至少每半年听取1次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各县市区、各部门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1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亲自抓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亲自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调查研究,搞好组织协调,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制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评细则》,把创建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到岗、责任到人。实行领导干部包抓工作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干部包抓一条街道整治、一个污染企业治理、一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一块绿地建设,每个市直部门都要包街道、包路段,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建立创建工作激励奖惩机制,把创建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奖励、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要把创建工作投入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基金,挖掘一切潜力,千方百计保证创建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到位。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跑省进京,多方争取国家、省上专项资金。结合开展全民招商活动,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加大经营城市力度,吸引外来资金和社会各方面的投入,逐步形成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助和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创建文明城市投入机制。
(三)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各新闻媒体要精心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开辟专版、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各项部署,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通过互联网、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有关宣传标志等多种方式,全天候、全方位地扩大宣传,真正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引导,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热情和潜力,增强人民群众建设咸阳、美化咸阳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使人民群众成为创建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同时,要利用新闻内参片等形式,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跟踪采访,公开曝光,促其整改。
(四)齐心协力打总体战。全市上下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支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形成上下一心、各方参与的创建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创建任务的落实,巩固达标项目,加强薄弱项目,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攻克未达标项目,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决不允许扯皮推诿。同时,要广泛发动中省驻咸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官兵等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人人为创建出力、个个为咸阳增辉”的全民创建热潮。
(五)认真搞好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考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改进督查方式,提高督查效果。市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不大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改进。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对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