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信息化意识和科技意识,使广大群众享受到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快捷和文明,加快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市信息办、市文联、市信息协会、市摄影家协会从6月上旬起至10月份在全市开展和谐咸阳数码摄影作品比赛。
一、比赛内容及形式
参赛作品紧扣"和谐咸阳"主题,重点征集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咸阳创建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展示咸阳优美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和谐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弘扬咸阳历史文化、新时期人文精神和时代风貌的摄影作品。
我市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数码摄影作品比赛。参加比赛的作品不分专业、非专业,均以数码相机、手机等数码摄影器材参赛。比赛作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上发表,同时在活动指定的市级其它刊物上发表。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要围绕主题,健康阳光,不得涉及色情、暴力以及和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拍摄风格不限。
2、参赛作品为数码摄影作品(包括手机)。作品制作规格不小于7寸,色彩不限,也可制成光盘。参赛作品均为实景拍摄,严禁后期特效制作。
3、每幅参赛作品须附作品介绍一份,作品介绍要求50字以内;除作品介绍以外参赛者还须注明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以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对其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参赛者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概不负责。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主办和承办单位可将参赛作品用于各类公益宣传、进行公开展示等。
6、参赛者因参加本次比赛而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三、投稿地点和奖项设置
市区参赛者直接到市信息办或市摄影家协会投稿;县市区参赛者在当地信息办投稿,由各县市区信息办统一报送市信息办。投稿截止时间9月15日。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励800元,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4名,奖励500元,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若干名,奖励100元,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设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一面。
大赛联系人:市信息办 王曙光 电话:33210562
市摄影家协会 范雨农 电话:33361649
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咸阳市文联
咸阳市信息协会
咸阳市摄影家协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