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布局领导接待时间安排表、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信访事项的处理进展及结果方式等相关事项,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
二、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做到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决不推诿、敷衍、拖延。
三、及时登记、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一般信访当日处理,特殊情况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协调、批准延长30日以内办结,并告知信访问题延期理由。
四、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坚持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难必帮,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清正廉洁,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做到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六、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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