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警务公开,公安交管、外事、户籍、治安、消防部门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方便群众办事,对群众报警、求助、咨询、投诉和申请,按规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及时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耐心说明原因,并告知相关部门办理。做到接待群众文明、礼貌,态度和蔼。
三、落实限时办结制,接到报警后城区五分钟内、市郊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农村地区尽快到达,及时受理案件,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对群众办事办证做到急事急办、快速高效。
四、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公正办事。
五、从严治警,做到清正廉洁,纪律严明,警风警纪严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六、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
监督电话:3388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