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利用城建网、院内公告栏等及时公布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政务信息,所有工程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不搞暗箱操作。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积极办理,跟踪问效。对市政设施工程建设做到施工零污染、施工不扰民、施工保畅通。
三、简化程序,减少环节,优质高效。对群众反映的道路、排水、井盖、绿地、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问题,接报后30分钟赶到现场,24小时内进行处理,不推拖、不延误。
四,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建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依法行政,特别是对城市占道开挖,绿化树木迁移等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按制度办事。
五、公平、公正、廉洁办事,不“吃、拿、卡、要”,做到工程廉洁和干部清廉。
六、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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