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机关民政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和民政对象的救助、补贴标准,公开办理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待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周到,文明用语。
三、认真及时地办理民政有关工作事项,对相关政策性补贴,限时在15日内发放解决予以解决。收养登记在收到全部有效证件、证明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报到后,对要求办理入户手续的,20个工作日内开出入户介绍信。
四、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各类民政业务,做到依法救助、依法行政。
五、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廉洁自律,、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吃、拿、卡、要”。
六、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监督电话:33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