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作内容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以街道为主体,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负责全市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区、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做好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当好社区建设工作的参谋;负责社区服务的规划、指导和考核;负责对各区市社区居委会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指导各区市委、政府抓好街道办事处的规范化建设;组织指导街道办事处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法规、政策依据 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 ⒉《中共咸阳市委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工作机构 咸阳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