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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2005-12-15 11:56:27  作者: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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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领取、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程序: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未办、急需用证,可申办快证手续。秦都区、渭城区公民办理快证,需持户口本和近期标准大头像黑白一寸相片两张,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再由派出所开据《居民身份证快证申领单》(必须用微机打印,如果是用手填写的,需同时持户口簿)。其它县(市)办理快证,需在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证科)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开据《居民身份证快证申领单》。核实申领单上的内容是否和制证人情况一致,签字后持申领单到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证所办理快证。
    如需办理平证,可持户口簿和近期标准大头像黑白一寸相片两张,直接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受理。
    居民身份证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价费转发 [1997]41号文件《转发国家计委、公安部关于加强居民身份证收费管理的通知》。
收费标准:新的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10元;丢失补领的,每证20元;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的,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涉发[1994]47号文件规定执行,即7日内发证的,每证收费40元;24小时内发证的,每证收费100元;临时身份证按省公安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陕公发[1992]2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证收费10元。

办证地点:各所在地派出所。

市区派出所电话号码

秦都分局:
广场派出所:33270650
西兰路派出所:33215168
渭阳西路派出所:33331783
陈阳寨派出所:33689751
茂陵派出所:33613592
联盟派出所:33626339
沣东派出所:33810104
钓台派出所:33811407
马庄派出所:33115128
双照派出所:33115326
吴家堡派出所:33273077


渭城分局:
城内派出所:33212057
新兴路派出所:33213148
文汇路派出所:33765137
东风路派出所:33772754
文林路派出所:33752996
渭城派出所:33431980
窑店派出所:33710446
正阳派出所:33882937
化工派出所:33412525
周陵派出所:33118119
底张派出所:33632101
北杜派出所:33121281
(咸阳市公安局200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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