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体
用户名:
@
密码
首 页 | 帝都咸阳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招商引资 | 帝都写真
 
当前位置:市民首页 >> 消费权益 >> 消费投诉 >> 消费者投诉须知
 

消费者投诉须知

2005-12-21 17:31:15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有明确的被诉方;

  三、有具体的投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四、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五、未超出投诉期限;

  六、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七、消费者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网站导航 | 邮件服务 | 意见建议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Xiany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咸阳市人民政府主办 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陕西镹肆陆陆网络有限公司
陕ICP备05011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