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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各类公证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办理各类公证均需提供申请人及前来办理公证事项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出生公证 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出生证明书(由父母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生情况的长者填写)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 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两寸近期彩照(一份公证书需一张照片)
◆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
◆婚姻状况公证 结婚公证 《结婚证》 男女双方两寸彩色合照(一份公证书需一张照片)或双方两寸单人彩照 离婚公证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需同时提交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调解书》 未再婚公证 除提交上述离婚公证证明材料或配偶死亡证明(证明材料同死亡公证)外,还需提交未再婚证明 未婚公证 未婚证明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学历、学位、成绩、学时公证 学历(含毕业/肄业/结业)证书 学位证书 在读/成绩/学时证明(均由所在学校出具) 两寸近期彩照(一份公证书需一张照片)
◆工作经历公证 履历证明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行政职务任命文件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两寸近期彩照(一份公证书需一张照片)
◆死亡公证 死亡证明(死亡所在医院或死亡时户籍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出具)
◆继承、赠与公证 财产所有权凭证(《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 亲属关系证明(赠与公证无需提供)
(咸阳市公证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