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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2005-11-01 18:48:53  作者: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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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程序
    1、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按要求报送有关验收资料,资料齐全登记受理;
    3、现场实施消防验收;
    4、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二、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后4个工作日内填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书面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建筑工程消防专项监理报告;
    4、消防产品、有关防火材料的检测报告;
    5、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记录,打压测试记录;
    6、建筑工程竣工图;
    7、设计单位、监理公司,确定是否按设计施工及工程是否达到要求的证明;
    8、设施、电气检测及其它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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