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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文化艺术培训审批办法

2005-12-29 14:54:24  作者: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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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对象资格:
  1、有单位名称、地点、组织机构及章程;
  2、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培训内容:
  3、有教学大纲、师资力量:
  4、有与其提供的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场地和教学设备:
  5、培训场地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办理程序:
  1、提交申请报告;
  2、填写有关表格:经营项目审批表、法人代表履历表、登记资金证明表、固定资产明细表:
  3、提交相关材料:师资力量证明、场地出租合同、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书:
  4、培训场地、设备及师资力量审查。
    办理依据: 《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审批责任:违反程序或放宽条件审批而造成失误,按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追究具体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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