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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审查程序
2007-10-27 11:30:16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56
文字 〖

    <一>、应提交的资料:
    1、设计资料:
    (1)设计说明(包括分类的依据);(2)防雷平面图;(3)均压环接地系统设置图;⑷天面防雷平面图(包括针、网、带及其他);(5)防雷施工大样图;(6)总平面图;(7)立面图;(8)总配电图;或电气施工图、建筑施工图全套。(易燃易爆设施提交全套资料)
上述设计资料若属分段设计,则必须按施工进度提交相应图纸。
    2.提交规划报建审核书、施工资质证、焊工证(复印件)。
    3.采用非标准备工作防雷产品(各类消雷器、防雷器、避雷导体、优化避雷针等)进行设计,必须同时把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证件、设计方案送市防雷中心审查。
    4若没有进行防雷设计,则需带全套建筑设计图纸到防雷中心审查.
    <二>、经审核合格后,根据省物价局费字[1999]122号文、按《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咸第024号核定的标准交纳随工检测、竣工验收费,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工程概算,同时领取《陕西省建设项目防雷设计审查意见书》,凭《审查意见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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