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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2007-10-27 11:48:07     浏览次数:239
文字 〖

退役士兵安置流程

    A、本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流程:
    1、部队移交冬季退役士兵档案
    2、市县区安置部门审查档案
    3、退役士兵本人持《退伍证》、《行政介绍信》到市县区安置部门领取《陕西省城镇退伍义务兵安置审查表》并如实填写,加盖相关单位印章。
    4、到市县区安置部门办理报道手续。(须交《陕西省城镇退伍义务兵安置审查表》、《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此项工作在次年的2月底前结束。)
    5、市县区安置部门审查、汇总报道资料并上报省军安办。
    6、省上下达安置计划
    7、市发改委制定、分解全市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8、市县区安置部门安置退役士兵并公布分配名单。
    B、异地迁入本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流程:
    1、本人持档案、原入伍地户籍部门证明、父母调入和调出单位证明、入伍地安置部门介绍信、父母单位户口本,省内异地到本市安置部门审查接收,省外异地到省军安办审查接收。
    2、持省、市安置部门接收通知书到市、县、区安置部门报到(此项工作在当年7月底前完成)
    3、市县区安置部门安置并公布分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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