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二、办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条件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规定的下列材料:
(1)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需要持国土资源局办理的《采矿许可证》、工商局办理的《营业执照》和安监局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3)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程序
申请爆破作业的单位需建《爆破作业单位》档案(一式三份),由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验收合格后予以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