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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
2008-05-09 15:34:40     浏览次数:165
文字 〖
户籍管理
    一、市公安局直接办理户口事项:(在市政务大厅户政窗口办理)
    1、购房:凭房产证、户籍证明办理。
    2、投资:兴办实业投资5万元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3、大中专学生:毕业证、户籍证明、单位接收证明、派遣证。
    4、技术人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户籍证明、单位招聘合同。
    5、暂住人口:暂住证(连续三年或累计五年的)或被单位招用两年以上的劳务合同。
    6、在校学生:录取通知书、户籍证明。
    二、秦都、渭城直接办理户口事项。
    父母、子女相互投靠的,凭户籍证明在分局户政中队办理,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在分局办理。
    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事项:
    新生婴儿(含超生、非婚生)凭出生证及父母身份证随父或随母报户。
    四、特殊情况由户政大队解释、办理。
    电话:3388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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