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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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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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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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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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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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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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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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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9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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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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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21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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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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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报资料,解释政策规定,审理考察审批,办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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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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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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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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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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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的学校名称、地址;2、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层次、形式和性质; 3、办学场地在2000平方米以上,教学设施设备齐全配套,能够满足学生学习、实习和生活需要;4、有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学校资产数额、来源、性质清楚;5、有法定代表人和场地使用权证明;6、有与开展职业技能教学相适应的教职工队伍,聘任的专职技能课教育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且与聘任的教师、职工签订了聘任合同;7、设立民办学校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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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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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申请书;2、学校概况;3、办学章程和管理制度;4、场所使用权证明;5、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6、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和有效证件;7、教职工名单和有关证明;8、教学计划;9、教学场地设置的平面示意图;10、开设的专业;11、教学配套设施及实习设备明细表;12、招生和安置办法;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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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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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申报→秘书科收文→主管局长批示→局长批示→技工学校指导中心审核申报资料→提出一次性审核意见培训就业科→培训就业科组织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设立意见→主管局长审批→局长审定→对批准设立的学校发文→办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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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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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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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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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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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210475 029-3321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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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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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21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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