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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人事争议处理
2008-08-14 09:02:14     浏览次数:13
文字 〖
事项名称
市直单位人事争议处理
受理机构
市人事争议仲裁中心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政府大楼8楼8—37号
联系方式
029—33210254
内容概述
积极受理争议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处理。
政策依据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
标准规范
公正及时
申办条件
有人事争议的单位或个人
申报材料
申诉书及证据资料
办事流程
接待—受理—调解—仲裁—结案
办理时限
60日内
收费标准
待定
咨询服务
029—33210254
投诉电话
029—3321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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