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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性宗教团体设立的核准
2008-08-14 16:00:37     浏览次数:15
文字 〖

事项名称

全市性宗教团体设立的核准

受理机构

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业务科

办公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8:30-12:00, 下午2:00-6:00,

(夏季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

渭阳中路6号市政府西22-11  邮编:712000

联系方式

电话:33210875,传真:33210425

内容概述

对申请全市性宗教团体登记进行审核

政策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九条

2、《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1、有团体名称、办公地址和负责人;

2、有不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章程;

3、有合法的经济来源;

4、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不违背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教规;

5、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有广泛的代表性。

申报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验资报告、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4、章程草案;

5、本教的主要经典(书目)、教义、教规的历史沿革资料。

办事流程

1、申请:发起人或拟任负责人向市民宗局递交申请书和书面材料;

2、受理:收到申请登记材料后五日内,视材料完整与否,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审查与决定:自受理登记申请后20日内,根据登记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4、市民宗局审查同意后,向民政局申请登记;

5、市民宗局向省宗教局备案。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监察室

地址:渭阳中路6号市政府西楼2-22号,电话:3321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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