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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2008-08-19 17:57:35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0
文字 〖
事项名称
外地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受理机构
咸阳市车辆管理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5:00
办理地点
咸阳市车辆管理所大厅7号窗口
联系方式
029-33121606       33121605
内容概述
 
政策依据
公安部第91号令
标准规范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申办条件
1、年龄条件;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身体条件: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两眼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红绿色盲;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下肢运动功能正常;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3、申请人身份证明上所记载的暂住地址属于咸阳市管辖范围之内。
申报材料
1、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清晰复印件,还应交验暂住证;
2、申请人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申请时年龄条件与所申请驾驶的车型相符;
4申请人提交八张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办事流程
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驾校报名车管所8号岗位受理(审核资料并录入微机)→参加法规培训科目一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核发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参加驾驶技能培训科目二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合格者核发驾驶证。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工本费 10元,科目一考试费80元,理论培训费180元,科目二考试费120元,科目三考试费150元;对考试不合格者,每个科目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申请重新考试时,按相应补考科目收费标准执行。收费依据:陕价发[2005]41号、陕价发[2005]169号。
咨询服务
029-33121606 33121605
投诉电话
0293355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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