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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2008-08-19 09:08:17     浏览次数:19
文字 〖
事项名称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受理机构
咸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500
办理地点
咸阳市车管所大厅5号窗口
联系方式
029-33121605        029-33121606
内容概述
 
政策依据
公安部第《72号令》
标准规范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提交机动车交通强制责任保险;
2、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事流程
1、审查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2、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副页打印检验有效的截止日期。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审验费100元(陕价发2005-41号)
咨询服务
029-33121605        029-33121606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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