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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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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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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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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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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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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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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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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育北路5号市商务局办公大楼3楼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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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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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21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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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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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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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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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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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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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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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
2、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咸阳市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主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报废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到市商务局申请补贴资金。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补贴资金的车辆审核无误后,发给车主单位或个人《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由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在当年末发放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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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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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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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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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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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21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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