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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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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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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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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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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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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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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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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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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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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21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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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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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用途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刊登广告,不在社会上发行销售、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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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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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三、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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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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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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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是国家机关(包括中央、驻军及武警部队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
2、编印用途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刊登广告,不在社会上发行销售、传播。
3、编印的内容不含有《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禁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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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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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所编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目的、书名、主要内容、字数、开本、印数、装帧形式、承印企业、发送方式范围等,并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2、书稿。
3、填写的《咸阳市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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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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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2、审批、审核。3、制作文书或许可证。4、送达。5、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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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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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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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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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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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21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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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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