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繁 体
 
用户名:
@
密码:
 
 
推荐信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
· 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
· 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
热点信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
· 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
·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
· 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指南 >> 市文化局 >> 业务事项 >>
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2008-08-22 16:21:45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
文字 〖
事项名称
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受理机构
咸阳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办理地点
咸阳市人民政府七楼
联系方式
029—33210262
内容概述
编印用途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刊登广告,不在社会上发行销售、传播。
政策依据
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三、四条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1、申请人是国家机关(包括中央、驻军及武警部队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
2、编印用途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刊登广告,不在社会上发行销售、传播。
3、编印的内容不含有《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禁载内容。
申报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所编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目的、书名、主要内容、字数、开本、印数、装帧形式、承印企业、发送方式范围等,并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2、书稿。
3、填写的《咸阳市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申请登记表》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批、审核。3、制作文书或许可证。4、送达。5、归档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
029—33210262
投诉电话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邮件服务 | 意见建议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联系电话:029-33210688 传真:029-33210562
Copyright Xiany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咸阳市人民政府主办 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陕ICP备05011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