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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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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许可——许可证所载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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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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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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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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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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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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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后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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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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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21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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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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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所载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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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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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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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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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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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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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审核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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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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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变更申请书,《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县级文化部门初审意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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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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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级文化部门审核后,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及相关有效证件到市文化局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所载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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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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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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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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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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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21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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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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