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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许可
2008-08-22 16:23:49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3
文字 〖
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许可
受理机构
咸阳市文化局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办理地点
市政府后楼一楼
联系方式
029-33210788
内容概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
政策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标准规范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内容
申办条件
有企业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经营资金,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有相应的计算机设备及经营管理人员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申报材料
申请人持申办申请书,县级文化部门初审意见书,工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金信用证明,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以及所需的其他文件
办事流程
县级文化部门经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市文化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完成筹建后,申请人持公安机关发给的批准文件到文化部门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
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筹建
自收到最终审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
029—33210788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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