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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2008-08-25 09:26:02     浏览次数:2
文字 〖
事项名称
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受理机构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联系方式
029-33210664
内容概述
办理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政策依据
1、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
办事流程
1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2、承办人审查;
3、主管科室讨论;
4、主管局长审定;
5、局发文通知;
6、打印并发给证书。
办理时限
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个有效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100元/件
咨询服务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33210664
投诉电话
33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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