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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2008-08-25 14:23:58     浏览次数:4
文字 〖
事项名称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受理机构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县(市)局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办理地点
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所
内容概述
申报缴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税字[1997]95号)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税局 中国人民分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陕财税[1996]58号)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缴费单位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送交申报资料,包括收入报表,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申报表,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事流程
直接申报缴纳
收费标准
无收费项目
咨询服务
33616025
投诉电话
336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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