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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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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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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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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县(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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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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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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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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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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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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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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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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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税字[1997]95号)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税局 中国人民分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陕财税[199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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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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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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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单位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送交申报资料,包括收入报表,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申报表,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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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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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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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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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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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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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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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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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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