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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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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基金减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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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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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县(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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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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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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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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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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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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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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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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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陕政发〔2006〕11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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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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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国务院、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减免的专项基金(资金)和收费;
2、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事业、企业单位和残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收入;
3、农田灌溉水费收入;
4、四)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减免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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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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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书面申请;减免基金申请审批表;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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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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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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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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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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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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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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