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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基金减免审批
2008-08-25 14:24:22     浏览次数:71
文字 〖
事项名称
水利建设基金减免审批
受理机构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县(市)局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办理地点
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所
内容概述
基金减免
政策依据
《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陕政发〔2006〕116号文件
申办条件
1、经国务院、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减免的专项基金(资金)和收费;
2、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事业、企业单位和残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收入;
3、农田灌溉水费收入;
4、四)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减免的项目。
申报材料
企业书面申请;减免基金申请审批表;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收费标准
无收费项目
咨询服务
33616025
投诉电话
336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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