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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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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税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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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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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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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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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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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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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办公地点(公布的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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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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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布的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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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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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扣缴登记的一项管理工作。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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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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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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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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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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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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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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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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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缴义务人登记表》(三份);
2、扣缴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扣缴个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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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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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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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后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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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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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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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61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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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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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61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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