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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税款登记
2008-08-25 14:39:19     浏览次数:4
文字 〖
事项名称
扣缴税款登记
受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主管税务机关办公地点(公布的机构设置)
联系方式
对外公布的办公电话
内容概述
对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扣缴登记的一项管理工作。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政策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标准规范
 
表格下载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扣缴义务人登记表》(三份);
2、扣缴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扣缴个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受理后30日内
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
029-33616017
投诉电话
029-3361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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