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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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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确认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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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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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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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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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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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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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阳西路65号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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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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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1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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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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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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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确认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6〕408号)和《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国及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发改外资〔2006〕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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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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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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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已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3、贷款协议或转贷协议已经签订; 4、项目进口设备已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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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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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及相关附件。其中附件包括:
1、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 3、项目进口设备中标通知书; 4、项目进口设备清单; 5、项目单位与国内银行签订的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协议; 6、其他需要说明和提供的材料(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须附项目商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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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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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属于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出具项目确认书;属于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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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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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作日(不含项目评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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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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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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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1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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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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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1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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