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庄长兴的提请,经2008年10月31日咸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聚合同志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邢俊强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卢力群咸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郭中秋咸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二00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