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任命: 卢建州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局长; 禹德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禹德同志咸阳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职务; 李立功同志咸阳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