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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办事程序
2007-12-03 10:18:28     浏览次数:317
文字 〖


(一)咸阳市政务大厅市域外投资企业办事程序
1、市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即办);
2、会计师事务所验资(2个工作日);
3、申办的经营范围涉及到行政许可部门的前置审批;
4、市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
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代码证(2个工作日);
6、市国税局税务登记证(即办);
7、市地税局税务登记证(即办)。
       市政务大厅全程代理服务中心,主动为市域外投资者无偿提供全程代理服务。申办企业需经5个政府工作部门办理6项行政许可事项,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9个工作日办结。
★市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的资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股东身份证明;
3、设立公司投资情况表。
★市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需提交的资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书;
3、委托书;
4、企业章程;
5、验资报告;
6、前置审批证明;
7、租赁合同( 属租赁场地的除提供租赁合同外,还需要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属自由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
8、暂住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代码证需提交的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填写代码申请表。
★市国、地税局税务登记证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开户银行帐号;
4、验资报告;
5、企业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7、企业经营场地证明(需房产证);
8、其它需要企业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
    (市国、地税务局各一份)
(二)咸阳市政务大厅外商投资企业办事程序
1、市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即办);
2、市发改委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批复(3个工作日);
3、市商务局合同、章程审批及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个工作日);
4、申办的经营范围涉及到行政许可部门的前置许可;
5、市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
6、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代码证(2个工作日);
7、市国税局税务登记证(即办);
8、市地税局税务登记证(即办)。
市政务大厅全程代理服务中心,主动为外商投资企业无偿代办企业登记注册所有手续。申办外商投资企业需经6个政府工作部门办理9项行政许可事项,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办结。
★市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的资料:
1、外商开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外商个人投资的需要个人的国籍证以及台胞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资的还需内资企业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信证明原件;
3、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市发改委外商投资项目核准需提交的资料:
1、县市区计划局、市级部门呈报文件;
2、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3、附件:
(1)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2)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3)银行信贷融资的应出具银行融资意向书;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书面意见;
(5)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6)国土资源部门建设用地预审书面意见;
(7)以国有资产出资或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8)重大项目需要评估论证的,报送工程咨询单位项目评估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市商务局合同章程审批需提交的资料:
1、独资企业的章程:
(1)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批复及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2)设立外商企业申请表;
(3)外资企业章程及有关附件;
(4)外方商人资格证明及资信证明;
(5)进口设备清单;
(6)外商企业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委派书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简历;
(7)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审核通知书;
(8)其它有关的必要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
2、合资、合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1)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合营企业合同、章程的报告;
(2)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批复;
(3)合营企业合同、章程及有关附件;
(4)投资各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资信证明;
(5)进口设备清单;
(6)合营企业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委派书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简历;
(7)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审核通知书;
(8)中方国有企业以资产出资的,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评估书;
(9)其它有关的必要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3、核发批准证书:
(1)合同、章程的批复;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通知单;
(3)批准证书申领表。
★市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需提交的资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
(2)市商务局核发的批复及批准证书;
(3)市发改委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文件;
(4)市商务局批准的合同、章程;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及通知书;
(6)内资企业副本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外商开业证明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7)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及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简历、照片;
(8)涉及国有资产的需产权登记备案表;
(9)租赁合同或场地证明;
(10)涉及前置许可的许可文件或证书;
(11)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代码证需提交的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填写代码申请表。
★市国、地税务局税务登记证需提交的资料:
(1)批准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复印件;
(4)已批准的合同书复印件;
(5)法人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6)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领导名单;
(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8)银行帐号证明;
(9)租赁合同和房地产证明复印件;
(10)其它需要企业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
(市国、地税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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